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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沂主席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围绕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和民生等领域展开建言
作者:Fu Tong     发布时间:2016-05-09     浏览次数:7217

2016 年3 月,中国迎来十八大以来的第四个“两会时间”。2016 年的全国两会,是站在“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开局的历史节点上召开的盛会。

全国政协委员、集团董事局主席王建沂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和有关报告,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

王建沂委员表示,在我国经济新旧动能切换,加快培育新动能的关键时期,将“中 国制造2025”战略和“互联网+”战略深度融合,将催生出新的发展动能。

3 月3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委员、集团董事局主席王建沂参加会议,和2100 多名政协委员一起,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和有关报告,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3 月5 日,王建沂委员还列席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式。

今年,王建沂委员的全国两会提案,主要围绕“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和民生”等领域展开,共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统一全国公民户口和身份号码唯一性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案》和《关于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全国指导性的社保缴纳基准线标准的提案》在内的三份提案。

今年的全国两会,如何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如何推进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主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互联网+”战略的深度融合,催生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重点。

全国政协委员、集团董事局主席王建沂表示,在我国经济新旧动能切换,加快培育新动能的关键时期,将“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互联网+”战略深度融合,将催生出新的发展动能。

王建沂委员认为,在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新经济被列入其中,这也意味着全力发展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已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提高实体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这对于高新技术实体制造企业来说,无疑是在“十三五”时期发展的重大利好和机遇。

当下,富通集团正在浙江省嘉善县建设从原辅配套材料到光纤预制棒,到光纤和光缆的光通信全产业链项目,建成“产业可以复制、行业不可复制”的全球竞争力第一的光通信企业。该项目的核心是,结合“工业4.0”和“智慧制造”的理念,探索和实践“产业组织模式”、“生产制造组织模式”和“市场模式”的创新,推动“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互联网+”战略的深度融合,探索县域块状经济和产业的转型升级。

现将王建沂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的提案主要内容摘编如下:

提案一:统一全国公民户口和身份号码唯一性

加强和规范公民户籍信息管理, 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户籍制度的基础工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历史上以来,公安机关户口管理部门长期的手工操作和分散管理,以及部分地区的“买房入户”政策,户籍信息录入不准确等因素,造成了我国公民户口登记管理中一定程度的“错、重、假”等现象,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2014 年以来,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花大力气组织开展了为期3 年的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使我国公民户口管理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目前,已基本解决了公民身份号码重号和重复户口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安机关内部户口、身份证的监管机制。

确保全国每个公民户口和身份号码的唯一性,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公民户籍信息管理,实现全国公民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建议如下:

一、深入推进户籍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 在既往全面清理重复户口和重名等问题的基础上,同步跟进各项管理机制建设。加大对买卖、冒用身份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同时,加强对居民身份证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妥善保管、依法使用身份证。

二、充分发挥新技术在公民身份登记与核查中的应用,建立和普及公民个人信息指纹识别系统、二维码识别系统以及DNA 和血型采集系统等。有条件的话,应用人脸识别等多种技术途径,并预留个人征信系统信息查询接口。

三、建立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与金融、电信、交通、铁路、民航等社会应用部门和单位的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身份证查验、核查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丢失、被盗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

提案二: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自2011 年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来,已有5 年的时间。但从目前来看,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无论是扩大内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还是推动共享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发挥个人所得税的积极调节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民的收入来源日趋多样性。当下,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为目标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大力推进中,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为此,建议如下:

一、建议一次性规划,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考虑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4500 元—5000 元之间。同时,根据地区性差异和工资涨幅不同的现状,建议设定富有弹性的个税起征点。

二、加快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除了对个人不同收入来源采取相应的分类外,采用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将其全年的收入纳入计税范围。

三、加快推进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按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偶然所得进行分类征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后顾之忧的重要制度,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体现。

提案三:建议出台全国指导性的社保缴纳基准线标准

由于历史发展等因素,当下,我国的社保制度还停留在地区分割的传统格局下,各个地区的缴费费率高低不一,各地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口径也不一样,影响了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确定统一的社保缴费基数,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缴纳体制,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有利于人才的自由流动。

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保缴费机制,出台统一并有指导性的社保缴纳基准线,是为企业减负定向调控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也有利于拉动消费增长,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建议如下:

一、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全国指导性的社保缴纳基准线标准,并根据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和各地工资水平的差异,每年定期公布我国统一的社保缴纳基准线标准。

二、在全国统一的社保缴纳基准线标准的前提下,允许以省级地区为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有一定的社保费率调整浮动幅度。

三、适当下调社保缴纳费率,以有效平衡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同时,通过提升社保基金收益率等方式,拓展社保资金来源渠道,弥补因降低缴费率而产生的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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